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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房屋或土地屬於共有時,有些共有人想先出售自己持分,這在法律上是可行的,但有一些規則必須注意。
許多房屋屬於不動產共有,例如繼承房產或兄弟姐妹共同購屋,當有人想賣、有人想住時,就可能發生糾紛。
許多家庭因為溝通不順,遺產多年未分,才想問:「過了這麼久還能分嗎?」
在我國,法律雖然沒有明確規定「遺產分割必須在多久內完成」,但如果長期不處理,可能帶來多種問題,甚至影響日後房地產使用或出售。
家人過世後,留下房地產或土地,如果繼承人之間無法達成共識,就容易產生遺產分割糾紛。很多人會疑惑:「遇到這種情況,一定要請不動產律師嗎?」其實不一定,但在下列情況下,律師的協助能大幅降低風險。
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扣押我的保單,請問我應該怎麼辦,債權人可以扣押債務人的保單嗎?
要保人未繳納保險費,保險公司除應催告要保人繳納保險費外,並應通知被保險人!!
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:「其名譽被侵害者,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。」,什麼是「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」?包含登報道歉嗎?
時下許多球鞋、精品都是透過網路販售,但消費者收到的常常是假貨,該如何主張權利?
聲請強制執行要向執行處繳納執行費,但到底是繳千分之7還是千分之8?
現代都市寸土寸金,停車位更常常是一位難求,重要性實不亞於房屋本身。購買預售屋時,沒辦法先看到停車位的樣子,平面圖也多半看不懂,車位只記得編號,但是常常在交屋後發現不好停甚至沒辦法停,此種情形多半是因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