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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中長輩過世後,遺產分割常見的難題,不是財產多少,而是「繼承人找不到」。
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房屋後,常見情況是其中一人實際居住,其餘共有人則未使用。
許多家庭處理遺產時,會希望先分現金,房屋或土地暫時不處理。這種做法在實務上很常見,但也常引發爭議。那麼,遺產分割是否可以只分一部分財產?
離婚或分居後,未與子女同住的一方,通常仍享有與孩子見面、聯絡、相處的權利,也就是一般俗稱的探視權。
離婚時,許多父母都會問:「孩子主要跟一方生活,但教育、醫療等重大事項可否雙方共同決定?」答案是可以,而且這是實務上常見的安排方式。
很多人以為「沒有賺錢就不算販賣」,只是幫朋友拿一下、送一下、分一點,就不會有刑責。
很多人收到法院寄來的「本票裁定」,第一反應都是驚慌:是不是馬上要被強制執行?帳戶會被扣押嗎?房子會被查封嗎?其實,本票裁定雖然具有法律效果,但仍有處理空間。若及早處理,往往能避免財產遭執行。
朋友借錢時說得誠懇,到了還款日卻開始失聯、拖延、裝沒事。這是台灣最常見的民事糾紛之一。很多人礙於情面拖了多年,最後連證據都沒了。那麼,朋友借錢不還可以告嗎?答案是可以,而且越早處理越有利。
當家人立下遺囑後,如何確保遺囑內容能被正確執行,成為繼承程序的關鍵。此時,「遺囑執行人」的角色便顯得格外重要。本文將說明遺囑執行人的法律地位、功能與實務意義。
當共有人對不動產分割方式有異議,常會問「分割共有物訴訟可以不同意嗎?」答案是,可以提出異議,但法院仍有權判決分割。
在不動產共有中,持分(應有部分)爭議是最常見的糾紛之一。例如有人想出售自己持分(應有部分),而其他共有人不同意,會造成一方面負擔稅賦,卻又難以使用資產之困境。
不動產共有訴訟多發生在多位共有人共同擁有房屋或土地,當共有人對使用、分配或出售意見不同時,就可能進入法律程序。